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数量:


渝教语函〔2023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精神,根据国家语委“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庆市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市教委、市语委在全市开展了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验收工作,经过学校自评自查、区县评查、市级抽查,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达标率为82%,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达标率为100%。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校达标建设如期全面完成,现就开展2023年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达标建设工作进度的安排,结合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有条件的区县、高校力争在2024年之前全面达标,其他区县、高校在2025年之前全面完成达标。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未达标学校的指导,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达标建设工作。各高校要在达标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教育用〔20222号),进一步挖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内涵,提升高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质量和影响力。

二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达标学校创建的经验,不断提升我市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市教委、市语委将适时对高校、区县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复检,相关检查结果将纳入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校园创建评价依据。

三是各区县教委需提交《2023年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首次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高校需提交达标建设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以wordPDF形式于20231222日前报送至市语委办邮箱cqsywb@163.com。本表统计数据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其中各区县学校数据统计口径以各区县教委当年发布的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贾宇涵,63612816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庆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3.重庆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4.重庆市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