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6 点击数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保证寒假期间校园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和学校要求,安全稳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消防重点部位检查。

   (二)治安重点部位检查。

   (三)安全重点单位检查。

    二、具体要求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先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尤其要注重防火、防盗、防范邪教、反恐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一)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

    1.各部门要教育师生注重人身和财物安全,严防出现网络诈骗、失窃以及交通事故等。

    2.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反邪教警示教育,严防邪教以及非法宗教的渗透和拉拢,学生不准在校内组织集体宗教活动。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及邪教、非法宗教、民间非政府组织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邪教和非法宗教宣传品,请及时交安全稳定办公室处理。

    3.有关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学生人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集中住宿管理,加大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力度。

    5.校内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加大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

    6.校内流动人口和临时工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临时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有效管理。施工单位、流动人口和临时工要及时报安全稳定办公室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火灾高发的形势,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切实整改并做好消防检查记录。

    2.物业公司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尤其是学生宿舍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清理宿舍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3.有关部门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保存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春节期间,校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治安防范情况

    1.各部门、各单位要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用电及设备、门、窗、插销、锁具等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各类物防设施安全有效。

    2.落实室内安全责任人,建立“最后一人离开负责制”。各办公室、实训室人员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闭所有电源、水源。

    3.有关部门要加强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存放,严防丢失。

    4.已安装技防设施的部门,要做好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食堂、水房、变电室、学生公寓等部位要加强反恐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生活安全。

   (四)其他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报送,寒假期间各部门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

    2.各学院要关心了解少数民族学生春节返乡情况,要与偏远地区学生保持联系。

    三、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请于2018118日前开展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纸质版)报安全稳定办公室安全科,未报部门视为部门无安全隐患。

   (二)安全稳定办公室定于2015117日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特此通知。

安全稳定办公室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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